全面加強中秋期間黨風廉政建設
時間:2014.09.03
日前,集團黨委、紀委聯合下發通知,全面加強中秋期間黨風廉政建設。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實施意見,認真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要求,嚴禁用公款購買商業預付卡、月餅、節禮等;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含電子預付卡、電子禮券等);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公車、利用職務之便借用下屬單位或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或在下屬單位報銷燃油、維修費用;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迎來送往等不正之風;嚴禁用公款旅游、相互走訪送禮、大吃大喝、互相宴請或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鋪張浪費和其他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通知》強調,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充分認識“四風”問題的頑固性和反復性,把加強作風建設作為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各單位要將“七個嚴禁”傳達到每一名黨員、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同時要加大中秋期間違紀違規行為的督查力度,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集團將對“七個嚴禁”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穆青冬)